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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服务协议书》

出口服务协议书

一、本服务协议的内容

易单外综服是提供货物代理进/出口报关、物流、信保、垫资、开证、收/付汇等服务的一站式外贸综合服务平台。本服务协议双方为易单外综服和使用易单外综服的供应商会员。(下称“供应商会员”或“供应商”)。本服务协议阐述之条款和条件适用于易单外综服供应商会员使用易单外综服的各种工具和服务。当您确认本服务协议后,本服务协议即在您、您公司和易单外综服之间立即产生法律约束力。 无论您事实上是否在注册之前认真阅读了本服务协议,只要您按照易单外综服注册程序成功注册为易单外综服供应商,您的行为仍然表示您及您公司同意并签署了本服务协议。

本协议不涉及您、您公司与易单外综服的其他用户之间因网上交易而产生的法律关系及法律纠纷。

所以请您务必认真阅读全部服务协议内容,如有任何疑问,可向易单外综服咨询。 本服务协议内容包括本协议正文及所有易单外综服已经公开发布的或将来可能公开发布的各类规则。所有公开规则为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易单外综服有权根据需要不时地制定、修改本协议或各类规则。如本协议有任何变更,易单外综服将在网站上刊载公告,以通知易单外综服供应商会员。如供应商会员不同意相关变更,必须停止使用易单外综服平台上的服务。经修订的协议一经在易单外综服网公布后,立即自动生效。各类规则在发布生效后,亦成为本协议的一部分。登录或继续使用服务将表示易单外综服供应商会员接受经修订的协议。除另行明确声明外,任何使服务范围扩大或网站功能增强的新内容均受本协议约束。

二、易单外综服供应商注册的定义及其资格

1. 定义:易单外综服供应商会员

易单外综服供应商会员是指希望成为易单外综服供应商、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实体登录易单外综服,并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确认同意履行本服务协议相关条款和条件的过程。

2. 易单外综服供应商会员的资格

易单外综服供应商会员必须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实体组织。完成易单外综服供应商注册程序的经办人和在易单外综服上以该供应商名义从事交易的经办人必须具有供应商允许其代表自己行事的合法授权且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如注册为易单外综服供应商的公司不具有合法经营资格,或者完成供应商注册程序的经办人和在易单外综服上以该供应商名义从事交易的经办人不具备上述要求的,其与易单外综服之间的服务协议自始无效。一经发现,易单外综服有权立即注销该供应商,并追究其因为使用易单外综服服务而给易单外综服造成的损失及其他一切法律责任。

三、易单外综服供应商会员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 易单外综服供应商会员有义务在注册时提供自己的真实资料,并保证诸如电子邮件地址、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邮政编码等内容的有效性及安全性,保证易单外综服可以通过上述联系方式与自己进行联系。同时,供应商会员也有义务在相关资料实际变更时及时更新有关注册资料。供应商会员应保证不以他人资料在易单外综服进行注册或认证。

2. 易单外综服供应商会员的注册资料(“注册资料”)包括其在注册、交易或列举物品过程中、在任何公开信息场合或通过任何电子邮件形式,向易单外综服或其他用户提供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上述第三条第1款提供的资料、任何数据、文本、软件、音乐、声响、照片、图画、影像、词句或其他材料。易单外综服供应商会员应保证其注册资料不会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不会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条例或规章并对其负全部责任,而易单外综服仅作为您在网上发布和刊登注册资料的被动渠道。但是,倘若易单外综服认为注册资料可能使易单外综服承担任何法律或道义上的责任,或可能使易单外综服全部或部分地失去其互联网服务供应商或其他供应商的服务,或您未在易单外综服规定的期限内登录或再次登录网站,则易单外综服可自行全权决定对注册资料采取易单外综服认为必要或适当的任何行动,包括但不限于删除该类资料。易单外综服供应商会员应保证并确认对提交给易单外综服的注册资料拥有全部权利,包括全部版权;易单外综服没有责任去认定或决定供应商会员提交给易单外综服的资料哪些是应当受到保护的,对享有服务的其他用户使用注册资料,易单外综服也不必负责。

3. 易单外综服供应商会员有权拥有自己的用户名及密码,并可使用自己的用户名及密码随时登录易单外综服。易单外综服供应商会员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泄漏、转让或授权他人使用自己的易单外综服用户名和密码;否则,一切后果由供应商会员自行承担。

4. 易单外综服平台仅作为电子商务平台,供应商会员因使用易单外综服获取有偿服务或接触易单外综服服务器而发生的所有应纳税赋和办公费用等均由供应商会员自行负责支付。

5. 供应商会员如发现其他供应商会员有违法或违反本服务协议的行为,可以向易单外综服进行反映要求处理。供应商会员在易单外综服上交易过程中如与易单外综服的其他供应商会员产生纠纷,易单外综服有权予以协调解决,双方应同意允许易单外综服检查双方在平台上的交流记录,接受并执行易单外综服的协调决定。

6. 易单外综服供应商会员承诺自己在使用易单外综服时实施的所有行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易单外综服的相关规定以及各种社会公共利益或公共道德。对于任何法律后果的发生,易单外综服供应商会员将以自己的名义独立承担所有相应的法律责任。

7. 易单外综服供应商会员同意不把易单外综服网站中的信息和资料作商业性利用,包括但不限于在未经易单外综服事先书面批准的情况下,以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在易单外综服网站上展示的任何资料。

8. 易单外综服供应商会员同意接收来自易单外综服的信息。

9. 易单外综服供应商会员同意,如因其违反有关法律或者本协议之规定或侵害了第三方的权利,使易单外综服遭受任何损失,受到任何第三方的索赔,或任何行政管理部门的处罚,易单外综服供应商会员应赔偿给易单外综服造成的一切损失。

四、易单外综服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 易单外综服将在现有技术上维护整个电子商务平台的正常运行,并努力提升和改进技术,使易单外综服供应商会员网上活动顺利进行。但对于数据维护更新等原因造成的短时间的网络中断,易单外综服不承担任何责任。

2. 对易单外综服供应商会员在注册使用易单外综服平台中所遇到的与注册有关的问题及反映的情况,易单外综服应及时作出回复。

3. 对于在易单外综服平台上的不当行为、违法行为或其它任何易单外综服认为应当终止服务的情况,易单外综服有权随时作出删除相关信息、冻结账户、终止服务提供等处理,而无须征得易单外综服供应商会员的同意。

4. 因网上服务平台的特殊性,易单外综服没有义务对所有易单外综服供应商会员的注册资料、所有的行为以及有关的其他事项进行事先审查,但如存在下列情况:

- 易单外综服供应商会员或其他第三方通知易单外综服,认为某个具体供应商会员可能存在重大问题;

- 易单外综服供应商会员或其他第三方向易单外综服告知平台上有违法或不当行为的,易单外综服对相关内容进行判别,可以明显认为这些内容或行为具有违法或不当性质的;

易单外综服有权根据不同情况选择保留或删除相关信息或继续、停止对该供应商提供服务,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5. 易单外综服承诺保护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愿意与知识产权权利人合作,配合他们解决相关问题。

6.易单外综服不会且不能牵涉进供应商会员与其他供应商、采购商或第三方的争议当中。倘若供应商会员与其他各方发生争议,应免除易单外综服因该等争议而引起的、或在任何方面与该等争议有关的不同种类和性质的任何 (实际和后果性的) 权利主张、要求和损害赔偿等方面的责任。

7. 易单外综服供应商会员在使用易单外综服平台过程中如与其他供应商会员等第三方产生纠纷,请求易单外综服从中予以调解和处理的情况下,易单外综服有权利(但无义务)对上述纠纷进行调解和处理。易单外综服有权通过电子邮件联系向纠纷双方了解情况,并将所了解的情况通过电子邮件互相通知对方。易单外综服对上述纠纷的调节和处理结果并不具有法律上的强制执行力,亦不影响供应商会员和采购商的任何法律权利。易单外综服根据对纠纷的了解做出自身的判断,但对调节和处理结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亦不应因协助处理纠纷而承担任何补偿义务。

8. 易单外综服供应商会员因在易单外综服上交易与其他易单外综服供应商会员产生诉讼的,供应商通过司法部门或行政部门依照法定程序要求易单外综服提供相关资料,易单外综服积极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

9. 易单外综服有权随时对易单外综服供应商会员的注册资料及交易行为进行查阅、评估,发现注册资料或服务行为中存在任何问题或怀疑,均有权向易单外综服供应商会员发出询问、要求改正的通知或直接作出删除等处理。

10. 经生效法律文书或行政处罚决定确认易单外综服供应商会员存在违法行为,或者易单外综服有充分事实或法律依据可以认定供应商存在违法或违反服务协议行为的,易单外综服有权在易单外综服上以网络发布形式公布易单外综服供应商会员的违法行为。

11. 隐私权政策。易单外综服不会以不当得利为目的向任何人出售或出借易单外综服供应商会员的个人信息,除非事先得到供应商的许可。但易单外综服提请供应商留意,供应商一旦自愿地在易单外综服披露注册资料,该等资料即可能被其他人士获取和使用,同时供应商的注册资料将可能在下述情况下部分或全部被披露:

- 经易单外综服供应商会员同意,向第三方披露;

- 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或者行政或司法机构的要求,向第三方或者行政、司法机构披露;

- 如果供应商会员出现违反中国有关法律或者网站政策的情况,需要向第三方披露;

- 为提供供应商会员所要求的产品和服务,而必须和第三方分享供应商的注册资料;

- 其它易单外综服根据法律或者网站政策认为合适的披露。

12. 免责条款

易单外综服供应商会员明确理解和同意,易单外综服不对因下述任一情况而发生的任何损害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利润、商誉、使用、数据等方面的损失或其他无形损失的损害赔偿:

- 使用或未能使用易单外综服的服务;

- 第三方未经批准的接入或第三方更改供应商的传输资料或数据;

- 第三方对网站服务的声明或关于网站服务的行为;或因任何原因而引起的与网站有关的任何其他事宜,包括疏忽。

13. 转让。易单外综服供应商会员在此确认并同意,易单外综服有权单方面转让本协议,无需征得其任何形式的同意。

14. 易单外综服供应商会员在此确认并同意,易单外综服有权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以供应商的资金抵扣其对易单外综服的债务。

六、易单外综服网站服务的中断和终止

1. 易单外综服供应商会员同意,易单外综服可自行全权决定以合理的理由(包括但不限于易单外综服认为您已违反本协议的字面意义和精神,或以不符合本协议的字面意义和精神的方式行事,或您在超过90天的时间内未以您的账号及密码登录网站,或您未能按期缴纳服务费等)终止易单外综服供应商会员的服务、密码、账户 (或其任何部分)、或您对服务的使用,并删除(不再保存)易单外综服供应商会员在使用服务中提交的供应商资料。同时易单外综服可自行全权决定,在发出通知或不发出通知的情况下,随时停止提供服务或其任何部分。账号终止后,易单外综服没有义务为您保留原账号中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信息,或转发任何未曾阅读或发送的信息给您或第三方。此外,供应商会员知悉并同意,易单外综服不就终止您接入服务而对您或任何第三者承担任何责任。

2. 如易单外综服供应商会员向易单外综服提出注销其供应商会员身份时,经易单外综服审核同意,由易单外综服注销其供应商会员身份,易单外综服供应商会员即解除与易单外综服的服务协议关系。但注销该易单外综服供应商会员账号后,易单外综服仍保留下列权利:

- 易单外综服供应商会员注销后,易单外综服有权保留该易单外综服供应商会员的注册资料及以前的使用行为记录、上传的资料等;

- 易单外综服供应商会员注销后,如易单外综服供应商会员在注销前在易单外综服上存在违法行为或违反合同的行为,易单外综服仍可行使本服务协议所规定的权利。

3. 在下列情况下,易单外综服有权通过注销易单外综服供应商会员的方式终止服务:

- 在易单外综服供应商会员违反本服务协议相关规定时,易单外综服有权终止向该供应商提供服务。易单外综服将在中断服务时通知易单外综服供应商会员。但如该供应商在被易单外综服终止提供服务后,再一次直接或间接或以他人名义注册为易单外综服供应商会员的,易单外综服有权再次单方面终止向该易单外综服供应商会员提供服务;

- 如易单外综服通过供应商会员提供的信息与供应商联系时,发现供应商在注册时填写的电子邮箱已不存在或无法接收电子邮件的,经易单外综服以其他联系方式通知供应商更改,而供应商在三个工作日内仍未能提供新的电子邮箱地址的,易单外综服有权终止向该供应商提供服务;

- 一旦易单外综服发现供应商会员注册资料中主要内容是虚假的,易单外综服有权随时终止向该供应商提供服务;

- 本服务协议终止或补充或修改时,易单外综服供应商会员未确认新的服务协议的;

- 其它易单外综服认为需终止服务的情况。

七、使用易单外综服

在使用易单外综服时,您不得:

- 违反任何法律、第三者之权利,或易单外综服政策(例如违禁品和管制物品政策);

- 在无法订立具约束力合约、未满18岁或遭网站暂时或无限期冻结的情况下,使用我们的网站或服务;

- 规避或操纵我们的收费系统、缴款程序或应缴的易单外综服收费;

- 以任何方式企图损害本网站的安全系统或功能;

- 采取任何会破坏信用评价或评级系统的行动(例如在网站外显示、汇入或汇出信用评价资料,或用于与易单外综服无关之用途);

- 未经我们同意,将自己的易单外综服账户(包括信用评价)和会员账号转移给任何第三方;

- 散布病毒,或散布任何可能损害易单外综服或其他用户利益或财产之技术;

- 复制、修改或散布网站内容及易单外综服的版权和商标;

- 未经其他用户同意而搜集或以任何方式收集包括电邮地址等会员资料。

八、通知

通知应以电子邮件形式或双方约定的其他形式发送,在电子邮件发出二十四 (24) 小时后,通知应被视为已送达。或者,易单外综服可通过邮资预付挂号邮件并要求回执的方式,将通知发到易单外综服供应商会员在注册过程中向易单外综服提供的地址。

在该情况下,在付邮当日三 (3) 天后通知被视为已送达。

九、不可抗力

由于超出合理控制范围以外的原因而使易单外综服迟延或未能履约或未能完全履约,易单外综服不负任何责任。此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恐怖活动、暴动、罢工、全国性行业政策调整、政府行为、网络传输故障、网络供应商原因、黑客攻击等不可抗力事件。

十、廉洁规定

为促进易单外综服和易单外综服供应商会员双方廉洁高效合作,防止各种不正当行为的发生,促使双方工作人员廉洁从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和国家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廉政建设的相关规定,只要您按照易单外综服注册程序成功注册为易单外综服供应商会员,您的行为表示您及您公司同意并自愿签署了如下廉洁协议:

1.双方应当自觉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公平交易、廉洁自律、反腐败的各项规定。

2.易单外综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易单外综服供应商会员索要和收受回扣等好处。

3.易单外综服工作人员应当保持与易单外综服供应商会员的正常业务交往,不得接受易单外综服供应商会员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易单外综服供应商会员处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4.易单外综服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可能对公正执行职务有影响的宴请和娱乐活动。

5.易单外综服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易单外综服供应商会员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等提供方便。

6.易单外综服工作人员不得向易单外综服供应商会员介绍家属或者亲友从事与易单外综服采购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提供相关服务等经济活动。

7.易单外综服供应商会员应当通过正常途径开展相对业务工作,不得为获取某些不正当利益而向易单外综服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

8.易单外综服供应商会员不得为谋取私利擅自与易单外综服工作人员就双方合同洽谈、签订及履行过程中的相关问题的处理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

9.易单外综服供应商会员不得以洽谈业务、签订合同为借口,邀请易单外综服工作人员外出旅游或/和进入营业性高档娱乐场所。

10.易单外综服供应商会员不得为易单外综服单位、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

11.易单外综服供应商会员不得与易单外综服单位或个人及其亲友间进行任何形式之借贷、租赁、投资及任何非直接工作往来的活动。

12.易单外综服供应商会员如发现易单外综服工作人员在日常业务过程中有任何索贿行为,易单外综服供应商会员必须立即拒绝,并向易单外综服单位举报。若易单外综服供应商会员对易单外综服人员的索贿行为不拒绝、不举报,并满足其要求的,则该行为视同易单外综服供应商会员的贿赂行为,供应商会员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易单外综服不得以任何借口对易单外综服供应商会员的举报行为进行报复。易单外综服对举报属实和严格遵守廉洁协议的易单外综服供应商会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列入易单外综服合格供应商名录。

13.易单外综服发现易单外综服供应商会员有违反本协议或者采用不正当的手段行贿易单外综服工作人员行为的,易单外综服根据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将有权:①将易单外综服供应商会员列为不合格供应商并不再与易单外综服供应商会员开展任何形式的合作;②立即终止与易单外综服供应商会员签订的尚未履行完毕的合同;③如由此给易单外综服造成其他损失的均由易单外综服供应商会员全部承担;④易单外综服供应商会员用不正当手段获取的非法所得由易单外综服予以追缴;⑤对涉及的相关人员,由易单外综服移送有关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14.易单外综服、易单外综服供应商会员保证双方在以往合作中严格遵守了廉洁协议约定,本协议溯及以往甲乙双方的所有合作。

15.本《廉洁协议》作为双方签订的采购合同的有效附件,并与采购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双方采购业务关系变更或解除,不影响易单外综服按本协议约定向易单外综服供应商会员追究责任及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17.举报方式:如发现易单外综服供应商会员有任何违反本协议的行为,请按照如下联系方式进行举报。

举报电话:010-68796662  举报电子邮箱:gaojie@okorder.com

十一、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本服务协议之签署、效力、解释和执行以及本协议项下争议之解决等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因本服务协议而产生之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应将有关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在北京仲裁解决。仲裁语言为中文。仲裁裁决为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3. 仲裁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履行本协议未涉仲裁的其他部分。

十二、其他规定

1. 本协议取代易单外综服和易单外综服供应商会员先前就相同事项订立的任何书面或口头协议。倘若本协议任何规定被裁定为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该项规定应被撤销,而其余规定应予执行。

2. 条款标题仅为方便参阅而设,并不以任何方式界定、限制、解释或描述该条款的范围或限度。

3. 易单外综服未就易单外综服供应商会员或其他人士的某项违约行为采取行动,并不表明易单外综服放弃就任何继后或类似的违约事件采取行动的权利。